吊車試吊的四項措施:
1、起吊物件要有專人負責統一指揮。指揮時不準戴手套,手勢要清晰,信號要明確,不得遠距離指揮起吊物體。
2、起吊物件時,得要先試吊,離地不高于0.5米,檢查確認安全后,用繩索托住吊物保持穩定,方可指揮起吊作業。在需要正常提升之前,嘗試提升一次。
3.吊裝大型物件和部件前,應劃出警戒區,檢查各點受力情況和吊耳焊接質量,經試吊確認安全可靠后,方可指揮吊裝和回轉。
4.得要清除被吊物上的散落物,防止起吊時墜落傷人。
吊車租用場地的道路得要平整堅實,并對回填土和軟土層進行處理。如果土質松軟,道路應單獨鋪設。吊車不得在斜坡上停止工作,也不得兩邊一高一低。得要計算捆綁組件的吊索。應定期檢查所有起重工具,并識別損壞的工具。綁扎方法要正確、牢固,防止吊索在吊裝過程中斷裂或從構件上滑落,導致吊車失去重量而傾翻。嚴禁超載吊裝。禁止斜掛,會造成超載和鋼絲繩脫槽,甚至造成斷繩翻車事故。不要提升重量未知的主要部件設備。指揮員要使用統一的指揮信號,信號要清晰準確。吊車司機應聽從指揮。禁止在六級風的情況下進行吊裝作業。
防止高空墜落的措施:高空作業時,操作人員得要正確使用安全帶。一般安全帶要高掛低用,即安全帶繩端的鉤環掛在高處,人在低處操作。在高空使用撬桿時,人應該站得穩。
023-6855-8178
138-8325-4022